活性石灰回轉窯工作時出現回轉窯設備的振動狀況的原因及解決辦法如下:
1.測量過程中存在一定的誤差,測量結果與理想中心線的偏差太大,所以不能以測量結果的數據為標準來對托輪進行調整,但可以測量結果作為指導方向。
2.考慮Ⅱ檔托輪與理想中心線的偏差相對較小且振動也較小,故以Ⅱ檔托輪為基準對Ⅰ、Ⅲ檔托輪進行調整。
3.由于調整的過程是活性石灰回轉窯筒體的校正過程,調整后托輪與輪帶的受力狀況將發生改變,所以應采用“微量多次,邊調整邊觀察”的原則進行調整。具體調整數值及頻次初步確定如下:每次調整角度為15°,每天最大調整角度為90°,調整完成后觀察一天左右再進行下一次的調整。
4.調整過程中,應同時對活性石灰回轉窯筒體溫度、托輪軸瓦溫度、窯速、投料量、液壓擋輪壓力等相關數據進行記錄,還要對軸瓦油膜形成情況、活性石灰回轉窯的振動狀況等無數據的參數進行觀察,以比對調整前后變化情況,結合調整過程中回轉窯的振動變化情況。如各項參數在幾次調整后漸趨好,則相應要加大調整力度,否則應調回。